北京6月20日讯 奕东电子(301123.SZ)昨晚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奕东电子及公司董事长邓玉泉、总经理邓可、财务总监吴树、董事会秘书谢张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玉泉、邓可、吴树、谢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奕东电子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4年1月31日,奕东电子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400万元至1,9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00万元至500万元。4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月26日,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214.2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223.77万元。
奕东电子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扣非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奕东电子董事长邓玉泉、总经理邓可,财务总监吴树、董事会秘书谢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奕东电子、邓玉泉、邓可、吴树、谢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前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交所。
奕东电子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对此次违规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并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将引以为戒,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则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持续改善经营情况,加强公司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也于昨日下发关于对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邓玉泉、邓可、吴树、谢张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106号)。
深交所监管函指出,奕东电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邓玉泉作为公司董事长、邓可作为公司总经理、吴树作为公司财务总监、谢张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奕东电子: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奕东电子2023年年报显示,邓玉泉系公司控股股东,邓玉泉、邓可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玉泉现任公司董事长,邓可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刚为邓玉泉配偶的兄弟,系实控人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奕东电子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邓可系邓玉泉之子。
奕东电子于2022年1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58,400,000股,发行价格为37.23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章毅、刘光虎。
上市首日,奕东电子盘中最高价报58.00元,创下上市以来最高价。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奕东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232,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166,112.39元,较原计划多105,704.91万元。奕东电子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91,411.70万元,计划用于印制线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先进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奕东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203,065,887.61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178,939,293.60元。
奕东电子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70亿元,同比下滑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24万元,同比下滑9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3.77万元,同比下滑109.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76.43万元,同比下滑60.90%。
奕东电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1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1.50万元,同比下降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0.76万元,同比增长6.8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3.04万元,同比增长114.31%。
以下为警示函及监管函全文:
上一篇 出现反转,市场能否就此企稳?
下一篇 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将出台